该案原告是北京将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一位29岁的李先生。2000年11月21日,原告注册了weixin.com域名,原告通过正当的受让方式成为了weixin.com域名的所有人,承继了该域名注册时产生的权益。
而在2015年12月1日,被告腾讯公司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就该域名提出投诉,仲裁中心审理后做出裁决,将该域名转移给了腾讯公司。
原告认为,腾讯公司无论是在中国大陆还是在大陆之外的台湾、香港、马来西亚等地区和国家,最早注册包含“weixin”/“微信”的商标均是在2011年10月25日,比原告方的注册时间晚了10年多。直到2011年初,腾讯才向公众推出“微信”概念。
腾讯:原告涉嫌恶意使用域名
原告方表示,其获取域名的目的并非向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转让,也不是为了阻止被告以争议域名反映其商标,更不是为了破坏腾讯的正常业务。
此外,原告在网站的显著位置加注了“非官方”字样,并用突出字号明确声明网站“与腾讯微信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所以,原告在域名的注册和使用上不具有恶意。
而腾讯公司则认为,“weixin”是腾讯“微信”汉字商标的汉语拼音,争议域名与该商标容易引起混淆。而自2011年“微信”产品推出以来,“微信”品牌已获得极高知名度。原告修改网站内容以作混淆性使用,应属于恶意使用。
业内:属于资源服务类网站
查询weixin.com域名注册信息发现,该域名的注册人为“li ming”,创建时间为2000年11月21日,过期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
目前,该网站仍在运营中。登录后,可见该网站名为“非官方微信开发者平台”,主要运营微信开发论坛,提供微信开发方面的问答求助、公众号开发等答疑功能外,还有资讯类新闻。在网页最下方,有一行较为醒目的声明,称“本网站与腾讯微信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还注明“weixin.com是专业的第三方微信开发者平台,为生态而生”。
有知情业内人士表示,该网站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基于微信的第三方技术开发者社区,主要是为技术开发者们提供免费的服务和咨询,带有公益性质,属于开源类服务网站。
据报道,腾讯公司胜诉后取得域名weixin.com的所有权,但weixin.com域名的原持有者不服,已将腾讯公司诉至海淀法院并被法院受理。
那么,腾讯对“weixin.com”域名的主张为何能得到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支持呢?腾讯方面主张:争议域名完整包含腾讯的“weixin”商标,而“weixin”是腾讯“微信”汉字商标的汉语拼音,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商标容易引起混淆;被投诉人与“weixin”没有关联,而且被投诉人没有相关的商标注册或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weixin”只是“微信”的拼音,但并不唯一对应,作为汉语拼音,由于汉语“一音多字”的现象,与“weixin”对应的汉字包含很多,例如微新、威信、维新等等,不一而足,为什么腾讯的主张何以得到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的多数支持呢?
笔者认为,专家们可能考虑到了人们认知心理的形成机制,即当人们看到“weixin”时,虽然符合这个拼音的词语并不唯一,但人们首先想到的仍然是微信,甚至当人们使用智能打字软件打出“weixin”时,该软件自动显示的第一选择,也往往是“微信”而不是“威信”或者其他同音词语;而当我们在搜索引擎输入“weixin”时,跳出的前排搜索结果也大多与微信有关。因此,当人们看到“weixin”时,虽然该拼音客观上可能对应很多完全不同的词,但消费者的认知心理决定了他们首先会联想到知名度最高、独一无二的那个。知名品牌承载着巨大的形象价值和精神感召力,当其(包括其拼音)一旦用于域名时,该品牌所承载的符号含义马上会转化为最直接的广告效应和购买号召力,而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核心要义,就在于防止消费者产生商品来源的混淆。
那么,域名应当遵循哪些规则呢?一般而言,在先注册域名如果具备下列情形就容易被视为“抢注”:第一,在先注册域名与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极其相似;第二,在先注册者不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第三,存在“恶意”使用。其中,关于“恶意”使用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包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由此可见,如果不违反上述规则和规定,只要有正当理由,普通人也完全可以某个正当理由在先注册某个知名品牌作为自己的域名。例如,某个公民名叫“刘德华”,他完全可以基于自己的姓名去注册一个域名“liudehua”,而且,在域名基础上建立一个专营水果的网站,他没有使用任何形式商业营销造成浏览者发生混淆误认为该网站或域名与我国香港的影视明星刘德华有关,甚至他还在网页上用醒目位置表明他的水果经营内容,也没有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搭乘”明星刘德华的商誉,同时确实在真实、持续地使用域名,那么笔者认为,这个叫“刘德华”的普通公民,就完全可以合法地继续拥有“liudehua”的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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